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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06月25日16: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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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在开展招生工作中,禁止使用以下用词用语:
1、在宣传活动中,招生机构不得采用“国家卫健委”“国家卫健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等字样;严格禁止出现“资格”、“认证”、“鉴定”、“证书”等字眼;
2、禁止使用的绝对化性质的字眼:第一、最、首、 xx级等(如: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最佳、最具、最赚、最最好、最大、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价、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首发、全国首发、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首次、国家级、国家级产品等);
3、禁止使用承诺性的词汇:
A、招生机构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过、一次性通过、免学免考、双倍提升、短期突破高分、就业有保障、××天速成等;
B、招生机构不得对通过考试以及就业等作出缺乏依据的承诺,如“保证三个月提高学习成绩”、“签约保过”(保证通过考试)等。广告中不得以“定向就业培养”、“定向就业班”、“就业签约班”、“岗前实训”、“企业委培”等名义进行误导宣传;
C、招生机构不得使用涉嫌诱导点击的虚假描述,如:“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或者编造“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加考xx科目”等政策变化用语;
4、禁止把不同类别的培训机构名称混淆:如:合作性质为招生合作,招生机构不得直接简称为“基地、中心”;禁止将商标、企业标识混淆为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如“XX教育”、“游戏学院”、“动漫学院”、“影视学院”等;
5、禁止出现名师名校等形象推荐以及禁止暗示相关考试机构人员参与培训授课:如“北师大、清华大学”、“北大教授”、“命题组老师”、“阅卷组员”、“大师密卷”等;
6、禁止发布虚假、夸大宣传词汇:如“简单易学、保过、包过、容易通过”等词语;
7、项目合作后会加强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项目办有权要求招生方及时整改或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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